区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
委员大会发言材料之七
关于保障我区镇级污水处理厂(站)
正常运营的建议
通州区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
在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时代背景下,污水处理厂(站)的正常运营已成为保护区域环境,促进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不可或缺的一环。经过多年努力,我区污水处理设施体系已初步建成,成为保护生产生活环境,提升宜居品质的重要助推器。但由于镇级污水处理厂(站)运行管理不规范,造成全区有3个镇级污水处理厂(站)不正常运转,9个镇级污水处理厂(站)实际处理量达不到设计能力的60%,大部分镇污水集中处理率低于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规定的80%。迅速解决镇级污水处理厂(站)的正常运营问题迫在眉睫。
一、我区镇级污水处理厂(站)现状
当前,全区各镇投入运行的镇级污水处理厂(站)有14座(不含城区益民水处理公司和以处理工业废水为主的张芝山镇南部污水处理厂、先锋镇欣源污水处理厂)。除平潮、石港2镇污水处理厂委托运营管理外,其余由所属镇政府负责运营管理。14座镇级生活污水处理厂(站)累计设计污水处理能力为2.65万吨/日,实际日处理量不足9千吨/日(以2013年全年处理318万吨计算)。其中石港、平潮2镇为5000吨/日,平东为3000吨/日,二甲、骑岸、兴仁、西亭4镇为1500吨/日,其余均为1000吨/日,处理工艺主要采用AAO、CASS及生化+生态3种。全区18个镇(园)区建成污水收集管网总长度约
173公里
。
镇级污水处理厂(站)在通州的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确保其正常运营还存在着一些值得重视和解决的问题。
一是专职管理人员匮乏,专业技术力量薄弱。
除石港、平潮外,其余12座镇级污水处理厂(站)基本未配备具有相应技术技能的专职管理人员。多数管理人员为兼职借用或社会临聘,仅能完成简单设备的开启、关停操作。多数镇级污水处理厂(站)配备的水质化验检测设备处于闲置状态。
二是设施设备故障高,维修难。
各污水处理厂(站)均未配备机电维修人员,无法对设备进行系统的保养和维修。大部分厂(站)建成投运时间超过了4年,多数厂(站)仪器设备故障发生率高,甚至出现过个别厂(站)两套设备同时出现故障全面停运的现象。
三是日常管理缺失。
部分污水处理厂(站)不按规定的工艺流程操作,存在生化池菌种培养不足,污泥产生少,加氯消毒流程缺失等现象。部分镇污水处理厂(站)运行资料不全、台账严重缺失。由于对纳管企业监管不力,有两个镇进水水质经常超标,加之不能有效处理,造成尾水超标排放。
四是
部分镇领导不重视,
日常运营资金保障不力。
镇级污水处理厂(站)日常运营资金大部分未列入镇级财政预算。虽然自2013年始,区政府对镇级污水处理实施了一些激励机制,对全年考核合格的镇级污水处理厂(站)实施以奖代补,但补助的资金也只有几万至十几万元,与镇政府实际支出还有很大差距,激励效应不够明显。
五是管网建设滞后、质量差。
全区各镇建成投运的污水管网约
173公里
,各镇建成管网平均不足
10公里
,少数镇建成管网仅一两公里,严重影响污水的收集。同时,由于对污水管网施工过程监管不力,导致管网在运行过程中渗漏、坍塌。
二、保障镇级污水处理厂(站)正常运营的对策建议
1
.创新镇级污水处理厂(站)的运营管理模式。
建议将全区现有的14座镇级污水处理厂(站)整体打包,分成一至两个标段,向社会公开招标,委托专业化管理团队或企业实施运营管理,使污水处理厂(站)的日常运营、管理更
加
专业化和规范化,也便于区、镇两级政府更好地发挥政府监管职能。近期可考虑将各镇污水处理厂(站)作为益民公司的分厂(站)纳入益民公司的统一运营管理。这样既可以利用益民污水处理厂现有的污水处理、化验、维修等专业人员快速提升各镇级污水厂(站)的技术支撑和运营管理水平,又可以借鉴益民厂比较规范的管理制度,使镇级污水处理厂的运行常态化、管理规范化。从长远看,根据整合现有资源,提高处理效益的发展方向,可以着手酝酿成立区水务集团,将全区自来水、污水处理厂(站)的运营管理工作统一纳入水务集团,实现全区的给、排水一体化。
2
.落实经费来源,确保镇级污水处理厂(站)运营资金。
污水处理是在局部不产生经济效益的公益性事业,制约了镇一级政府资金投入的意愿。2013年区政府办出台的《通州区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及污水处理厂(站)运行管理考核办法(试行)》中,对镇级污水处理厂(站)运行资金保障有所要求,但从一年多的试运行情况看,运营经费不管是从自来水费中提取,还是列入镇财政预算,各镇在资金保障上还未全面做到按需投入,欠账较多。建议将各镇级污水处理厂与镇自来水供应站合并,统一管理,定人定岗,资金统一核算。利用自来水水价级差产生的利润(区自来水批发给镇1.57元/吨,镇供给用户2.98元/吨)弥补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经费,不足部分列入镇财政预算的方式解决资金来源问题。区财政按照考核办法明确的奖补机制,实施以奖代补,进一步充实镇级污水处理厂(站)的运营资金。
3
.强力推动,加大污水管网建设力度。
加快实施镇建成区污水管网建设和镇区管网改造等工程,提高污水收集率,确保污水集中处理率一般镇达80%以上,中心镇、重点镇达85%以上。一是提高考核权重。区政府要进一步提高镇级污水管网建设和污水厂运行在效能考核中的评分占比,增强镇一级政府加快建设污水管网的主观能动性,对完不成年度任务的,可采用约谈主要领导、通报批评等措施,予以惩戒。二是政策扶持,按照2013年区政府办出台的《考核办法》,安排专项资金,及时兑现污水处理厂运行及管网建设补助资金。三是突出重点,扎实推进。重点加强新建小区、工业园区管网新建,老镇建成区管网改造等工作。老镇区管网改造要成立专门工作班子,认真调查摸底,精心制定方案,采取必要措施,切实解决镇区管网老化、渗漏率高,雨污合流以及零星地区和少数排水大户未纳管问题。
4
.加强对污水处理厂(站)日常运营的监管,确保责任主体职责到位。
住建部门应进一步建立健全污水处理行业的管理、监督机制,要严格落实镇级污水处理厂(站)工作实效考核制度,定期通报,严格奖惩,确保设施运行正常;环保部门应进一步加强监控力度,对区域水环境进行全面监督,对污水处理厂(站)进出水水质进行跟踪检测,做好技术指导;各镇要认真执行环境质量责任制,监督镇级污水处理厂(站)认真执行制度,严格操作规程,确保正常运行。
5
.严格实行排水许可制度。
对新建的住宅小区、工业园区或独立的工业建筑等工程建设项目要按照《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41号(
2013年
10月
2日
)〕要求,实施排水方案审核制度,排水方案未通过审核的,一律不得开工建设。
6
.加强专业人员引进培养。
首先充分利用原有的自来水部分专业人员,稳定员工队伍,给予合理的待遇。其次,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的引进,通过有计划的公开招考,引进专业对口的工作人员。第三,加强岗位培训,对从事镇级污水处理厂(站)的业务骨干进行定期业务培训,提高岗位技能和业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