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委员大会发言材料之八
- 发布日期: 2015-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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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
委员大会发言材料之八
创新思路 大力发展现代养老服务业
通州区妇女联合会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生活与健康水平的提高,人的寿命越来越长。至2013年12月,全区户籍人口113.58万人,其中60周岁以上老人近30万人,占户籍人口的26.3%,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0.6个百分点,高于全国11.4个百分点,先于全国17年进入老龄化社会。预计到2016年我区老年人口比例将达到30%,通州的养老服务业将面临新的挑战。为创新思路,大力发展通州的现代养老服务业,有效解决养老服务业规划先天不足、对民办养老机构的认可度不够、护理型养老床位缺口较大、养老与医疗结合不紧、行业监管不到位等问题,适应通州老龄化不断加剧的严峻形势,我们提出如下建议:
一、注重理念创新,完善养老体系发展规划
发展养老服务业不仅是挑战,更是机遇。随着各项改革的全面深化,养老服务业发展将进入战略机遇期,我区必须尽早抓好,并将其作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和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新亮点。要树立养老服务业既是事业也是产业的理念,充分认识养老服务业既是为老年人服务的福利事业,也是大有可为、大有作为的朝阳产业,还是拉动内需、扩大就业,实现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动力。政府要结合“十三五”规划的制定,将养老事业作为新型现代服务产业培育壮大。要科学规划好居家养老、日间照料中心、敬老院、老年护理院、老年医院和老年公寓等养老服务机构的建设,并通过对现有的养老服务机构进行提档升级、分类管理和调整转型,在养老服务业上发挥好主导作用。要整合民政、公安、卫生、社区和家政服务等资源,实现资源共享,为老年人提供日托照料、呼叫送餐、钟点护理、动态监测、紧急呼叫、信息传播、交流互动、心理咨询、精神慰藉等综合服务,培育和发展现代养老服务业。
二、加大政策扶持,培育发展现代养老服务业
要研究探索制定养老产业政策,积极鼓励社会资源参与发展养老服务业。结合我区现代服务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通过产业政策制定、市场培育拓展、区位规划设计、细分服务方向等,以老年护理院、老年医院、老年公寓、居家养老、日间照料等为老服务机构为重点,在建设用地、用房、用电、用水以及税收等方面采取一系列优惠措施,发展多层次的养老体系。
根据
省、市规定,2015年
每千名老人要拥有机构养老床位30张,而我区不足15张;
民办养老机构床位要达到养老总床位的50%以上,而我区注册民办养老机构仅9家,总床位718张,不足养老机构总床位的20%。
建议组织
实施养老机构床位建设倍增工程。一方面加强公办养老机构建设。发挥好正在建设的区社会福利中心的示范引领作用。同时加大农村敬老院的改造力度,使5万人以下、5-8万人、8万人口以上的镇敬老院床位数分别达到200张、250张、350张。另一方面要转变观念,大力培育扶持民办养老机构。建议
区级层面建一所床位800张左右的民办养老机构,每个镇也要建一所与镇敬老院规模相当的民办养老机构。
要安排财政性专项资金,
确保养老机构建设资金、民办养老机构建设扶持资金、居家养老服务保障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三、扩大医保范围,实现养老与医疗的无缝对接
必须认真
落实苏政发〔2014〕39号《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完善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精神,全面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
实现护理型床位达到养老床位总数30%的要求
。要积极推进构建养老、医护、康复、临终关怀等相互衔接的服务模式,实现老年人在养老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卫生健康服务便捷对接。卫生行政部门要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对于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符合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条件的,相关部门应将其纳入定点范围,入住的参保老人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要
通过整合基层公共卫生服务资源,推动区级医院、镇卫生院、村卫生服务室按照就近方便的原则,推行家庭医生、老年病房等服务,打通医疗机构老年病床、养老机构床位和居家养老之间的转诊通道。通过加强医疗机构对养老服务的医疗支持,形成医院为养老机构提供医疗服务的长效机制,尽最大努力为老人提供便捷服务,体现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
四、提倡志愿服务,建立互助型养老服务体系
采取切实措施引导和鼓励建立专业性养老服务志愿者队伍,并通过开展经常性培训,提升志愿者队伍的专业化服务水准。鼓励和发展老人互助养老、小老人帮高龄老人、关爱空巢老人等养老服务模式,不断丰富互助内涵。对志愿者、老人互助等助老行为,要积极探索服务时间“储蓄银行”的构建,结合采取优先安排入住优质养老机构等激励机制,动员更多社会力量加入到养老服务行列。通过大张旗鼓宣传子女尽孝、邻里互助、老人互助等敬老爱老护老的先进典型,弘扬孝亲敬老之风,在争先创优中充分肯定一线养老护理人员和志愿者所作出的突出贡献,倡导社会合力做大做强现代养老服务业。
五、强化人才培训,提升养老服务专业水平
鼓励卫校、职校设立养老护理专业,对定向委培的养老护理专业学生给予学杂费减免,不断壮大养老服务专业队伍。通过建立一支由专业学校教师、等级医院专业人员和公办养老机构护理骨干为主体的师资队伍,加强对养护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和职业精神教育,增加针对老年人生理、心理特点的人文关怀和意外紧急处理等培训内容,加强对高龄、失能、失智老人家庭成员,老人互助成员和养老服务志愿者的健康护理培训,提高他们的帮护能力和自身健康意识。建议政府将养老服务业单列为特殊服务行业,将养老护理人员单列为特殊服务工种,建立一支经过培训、持证上岗的养老服务员队伍,通过标准化的管理、市场化的服务,为有需要的老人提供有偿的、规范的、较为专业的养老护理和家庭生活服务。
六、加强监督管理,实现对养老服务业有效监管
尽快建立全区统一的养老机构运营评估机制和综合性养老服务质量评价指标,完善养老服务业市场化运行机制,推行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资质评估与价格核定挂钩办法,按照服务项目、质量、成本、绩效、第三方评估意见,由养老服务机构根据市场需求确定价格,并报价格主管部门核准备案。对公建民营和接受区级财政补助的民办养老服务机构,要研究制定一套监督管理办法,使养老机构的财政补贴和运营状况相挂钩。要实施机构养老服务标准,通过委托第三方专门机构,对老年人进行健康状况评估,作为能否进养老机构以及进入后仲裁健康纠纷的重要依据。改革现行财政补贴和奖励的办法,将星级标准、服务质量和评估结果作为财政补助的重要依据,鼓励养老行业在服务项目和质量上下功夫,通过竞争创立服务品牌,让广大老年人都可以根据自身状况选择享受满意的养老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