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社会
环境,推进法治通州建设”的调研报告
根据区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和区政协年度工作计划安排,区政协成立了专题调研组,对我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方面的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形成调研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区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区的工作部署,紧扣法治宣传、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社会治理法治化等重点工作,积极推进法治通州建设的实践探索,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我区被表彰为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县(市、区),连续三次被评为“省级依法行政示范点”。
1.
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多样。
近年来,我区针对法治宣传的不同受众特点,通过多种形式传播法治理念。积极推动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出台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在部门绩效考核权重,确保普法工作落到实处。积极推动学校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形成了“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模式。依托商会,国税开展企业学法沙龙活动,组织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为企业进行“法律体检”。组建了区普法讲师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宣讲团、检察长宣讲团、大学生村官普法宣传员等普法志愿者队伍,就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突出宣传与人们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答疑解惑。在流动人口密集区和主要交通线路,以各种形式提供生动有趣的法律知识宣传,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流动人口“三点一线”普法模式。
2.
法治文化建设亮点纷呈。
我区抓住阵地、产品、活动三要素,深层次营造法治文化氛围,引领崇尚法治的社会风尚。近年来,我区区、镇(街道)、村三级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全面铺开,建成法治文化主题公园、法治文化创作展示中心、青少年法制文化教育基地等一批有特色、上档次的法治文化阵地。精心制作形式多样的法治文化产品,利用普法宣传车,全年不间断地开展“普法环区行”活动。在电台、电视台、报纸等传统媒体上开设《平安法治通州》、《法治之声》、《普法园地》等法治专栏,并积极开辟网络、微博等平台,拓宽宣传渠道。组织开展农村矛盾调解及法律咨询服务等主题宣传活动,加大法制书籍、文艺和电影的占比,开展送戏、送电影、送书下乡,法制灯迷竞猜等活动,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
3.
行政执法行为日益规范。
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将法治建设纳入经济社会总体计划和目标考核。实施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重大行政决策由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政府重大决策听证等制度,不断提升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推行了行政权力清单工作,对所辖区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依据进行全面清理和梳理,行政审批事项由原来的650项精简至406项,精简率达37.5%。在高新区和11个镇(区)、4个街道办事处建立了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实现了“一窗式受理、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一次性收费”。积极拓展公共法律服务,构建覆盖党、政、军、民、企等各领域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实现了镇(园区、街道)、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我区率先在全省建立了重点执法案件备案审查制度,确保司法公正。在各村(居)、机关相关部门设立法律援助联系点,让群众享受菜单式“点菜”法律服务。
4.
社会治理水平不断提升。
不断提升社会治理能力,积极化解矛盾纠纷,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积极推进区、镇(街道)、村三级调解组织纵向建构,深化三大对接机制和医患、拆迁、环保、交通事故等专业调处机制的横向拓展。全面推行阳光信访,完善网上信访信息综合平台,构建公开透明的信访投诉案件处理机制,进一步厘清信访与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的受理范围,积极引导群众通过法定途径反映合理诉求、解决矛盾纠纷。加强基层民主自治,村民自治领域不断扩大,基层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机制逐步形成,群众的民主法制意识明显提高,依法自治的能力不断增强。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我区在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社会环境,推进法治通州建设方面虽然做了大量工作,但与经济发展新常态、依法治区的新要求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新期盼相比,还存在着一些值得重视和急需解决的问题。
1.
少数领导重视不够,尊法的信仰仍未形成。
少数领导干部对法治建设在维护社会稳定、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等方面的作用认识不足、重视不够,认为法治建设是费时、费事又难见成效的“软任务”、“软指标”,还没有把法治建设摆上应有的位置。少数领导干部还缺乏应有的尊重法律、敬畏法律意识,工作中或多或少地存在着选择性执法、执法自由裁量权缺乏有效监督、重实体轻程序等问题。部分群众法治观念淡薄,“信访不信法”、“信调不服调”,不懂或不愿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
普法形式创新不够,学法的实效有待提升。
普法的措施、方法、针对性、实效性还不够强。不少部门和单位仅满足于完成规定动作,如对内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相关法律,对外搞点法律咨询,普法工作没有做深做实,学法氛围不够浓烈。贴近实际、贴近生活,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宣传节目有待进一步拓展。“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没有完全落实,一些部门和单位重视事后处罚、忽视事前预防,未能将法治宣传教育有效融入执法全过程。在部门法的宣传上大多也只是“摆个摊子,发张单子”,宣传成效还不够理想。
3.
体制机制仍不健全,守法的意识亟需增强。
基层司法所管理体制不顺,乡镇(街道)法治工作人员兼职情况比较突出,从业人员素质与工作需求还不相适应,法治的基层组织不够牢固。部分村居自治组织不健全,自治机制缺乏活力,民主管理不到位,村务公开透明度不高,基层自治有的流于形式。有些企业仍存在着违法经营,侵犯职工权益的不法行为。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还没有建立,全民的规则意识、法律意识、守法意识还有待增强。
4.
坚持依法行政不够,用法水平有待提高。
少数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观念不强,素质参差不齐,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仍然存在。少数执法司法人员作风不正,执法司法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不文明等现象时有发生,执法的公信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司法失信行为,严重危及社会的健康发展,“执行难”、执行不到位等问题仍然是老百姓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三、对策建议
根据我区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社会环境,推进法治通州建设的现状,针对上述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特提出如下建议:
1.
强化法治理念,积极构筑尊法的社会环境。
建立区、镇(街道)、村三级党组织常态化议法制度。各级党组织应定期开展议法活动,了解掌握本辖区法治建设工作总体情况,把握法治建设方向,推进落实和协调解决法治化进程中的重大事项和问题,切实加强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领导干部要带头崇尚法治,尊重法律。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考法述法机制,强化领导干部法治观念。在坚持做好“逢提拔必考法”的同时,每年组织全区各级在职主要领导干部以及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法律知识测试。进一步完善党委政府议事规则,严格执行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五项制度”,落实党委政府重大决策前置合法性审查机制,对于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 都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应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利用各种途径,以身边的案例为教材,引导全社会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做到对法律心怀敬仰,心存敬畏,自觉抵制违法行为。应把领导干部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作为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社会氛围的重点,强调领导干部必须守纪律讲规矩,不得违法行使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2.
创新普法方式,着力形成学法的良好氛围。
要促进阵地升级。应适时制定出台法治文化建设的长远规划,标准化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在区级层面,除建立法治文化园、法治宣传教育中心、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等载体外,还应在拓展宣传服务功能上下功夫。镇(街道)村层面,可通过实施法治文化阵地村村有工程,努力实现镇(街道)、村两级法治文化阵地全覆盖。组建法治文艺创作团队,积极开展送法进农村、进社区、进工地的法治文艺演出活动。要突出普法重点。突出抓好领导干部法制教育,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要注重青少年法律知识的普及教育,强化对特殊人群的法治教育与管理,规范其思维和行动。领导干部和执法者要带头尊法,勤奋学法,严格守法,公正用法,引领全社会树立法治信仰,营造各级领导、全社会人人重视、关心和参加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要加大宣传力度。在普法思路上,实现从普及法律条文向培育法治信仰的转变;在普法对象上,实现重心下移,着眼于基层;在普法内容上,实现“刀”制向“水”治的转变;在普法方式上,实现“灌输式”向“需求式”转变;在普法手段上,实现载体创新。借助流动宣传车、通讯、网络、微信等新媒体和新媒介,开通法律宣传“空中平台”和“数字平台”,实现手机屏、电视屏、电子屏、电脑屏、电影屏和广告屏“六屏”联动,拓展普法宣传渠道,丰富宣传内容,扩大宣传效果。
3.
奉行诚信至上,增强全民守法的强烈意识。
发挥政府诚信在社会诚信建设中的导向作用。应以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坚持依法行政,确保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为基础,不断提升政府部门、司法部门的公信力。应以诚信原则为基础,进一步规范政府行为,建立健全违法行政行为的撤销与废止制度,切实让老百姓在守法中得到实惠。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力度。通过网络、电视、报纸等平台,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有力的信用惩戒,促使其主动履行义务,积极营造“失信可耻、守信光荣”的社会舆论氛围。扎实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学习先进地区法治、德治、自治“三自共建”的经验做法,进一步完善我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中长期规划。以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为基础,以褒扬诚信、惩戒失信为手段,加强政务诚信、司法公信、商务诚信和社会诚信等重点领域的诚信法治建设。加快推进法院信用征集系统建设,建立健全公安、法院、工商、税务、金融机构、城建和新闻宣传等部门共同参与的执行工作长效机制。依法建立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共同参与的社会信用体系,积极推进全社会诚信信息共享,进一步增强全民诚信守法的道德意识、文化素养和行为自觉。
4.
强化法律服务,不断提升用法的实践能力。
完善法律服务体系。在加强“一站式”综合性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的同时,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网络平台为群众提供涵盖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方面综合服务的功能。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在推动依法行政、服务经济发展、保障民生权益等方面拓展服务领域、丰富服务项目,重点围绕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维权、特殊群体法律援助等群众需求迫切的领域,形成一批要素齐全、示范性强的公共法律服务项目。尊重律师和基层法律工作者,进一步规范行业监管,充分发挥他们在提供法律服务项目、维护司法公正、促进公平正义中的积极作用。深化法律援助“进村入户”工程。通过组织开展法援书画展、优秀案例巡展、法援知识竞赛、法援文化村(居)行等活动,丰富法律援助文化内涵,切实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和影响力。积极引导群众依法维权。充分认识依法维权在提升全民用法能力中的重要性,进一步畅通群众依法维权的渠道,解决好老百姓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与此同时,对于一些无理诉求,不能姑息“有事靠闹”的做法,应坚守法律、政策底线,坚持做耐心细致的教育疏导工作。对于极少数闹访、缠访的违法犯罪行为,应运用法律手段,坚持以打促教、以打促转、以打促稳,以依法治访的实际成效,促使信访秩序步入良性循环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