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今年3月始,区政协专门成立调研组,围绕“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 提升重大疫情防控水平”主席会议协商调研课题,深入区、镇、村医疗机构、相关职能部门调研,赴外地学习考察,征求区财政、人社、民政、卫健、医保、自然资源与规划等部门意见,在此基础上,形成了调研报告。现将调研报告送上,供区委、区政府领导决策参阅。
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
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国经济社会和人民群众身心健康造成巨大冲击。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英明领导、果断决策,全国人民万众一心、同舟共济,奋力夺取抗击新冠肺炎疫情阻击战阶段性胜利。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如何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体系
一、取得成效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奉行生命至上的价值取向,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加快推进“健康通州”建设。在各方面共同努力下,我区公共卫生整体实力、医疗服务和保障能力不断提升,城乡居民健康水平显著提高,全区人均期望寿命83.26岁。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实现医疗机构全覆盖,传染病早期发现和预警能力进一步增强。全区甲乙类传染病总发病率已从1990年的718.65/10万下降到2020年87.77/10万。霍乱、肝炎、痢疾、伤寒等古老传染病发病率明显下降,呈现散发状态。1993年以来全区先后消灭了血吸虫病、丝虫病,基本消灭麻风病。在这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全区医疗卫生战线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经受住空前严峻的考验,得到社会各界的充分认可和高度赞誉。
二、存在问题
1. 疾控专业机构建设亟待加强。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全区疫情防控的专业机构,目前中心房屋硬件设施、实验室检测能力、人员技术力量等方面与当前的防病形势和上级规范化建设标准还有较大差距。办公用房都是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建筑,内部设施陈旧,电线管网老化,下雨天屋顶楼层漏水现象严重,现有办公条件在南通市乃至全省同类机构中处于末位。实验室检测仪器设备老旧,数量也不足,许多病原微生物检测工作不能常规开展,为传染病疫情处置工作提供技术支撑能力明显不足。镇卫生所机构撤销后人员全部合并到区疾控中心,单位现有在编在岗职工103人,其中第一学历为本科以上的仅21人,占职工总数的20.39% ;具有预防医学和公共卫生专业背景的50人,占48.54%;年龄在35岁以下的仅13人,占12.62%,年龄在50岁以上的48人,占到46.61%。单位专业技术人才学历层次不高,预防医学专业人才占比偏低,年龄结构严重老化。
2. 基层服务能力瓶颈尚未破除。卫生院回归公益后,由于编制总量限制,公共卫生专业人员招聘数量受到挤压,目前各镇卫生院共有105名专兼职人员从事公共卫生工作,其中公共卫生专业人员34名,仅占总数的三分之一,大部分单位安排临床、护理、药剂等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从事公共卫生工作,专业不对口现象非常突出。原镇卫生所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职能移交给属地卫生院后,区编办虽然给每个卫生院增加了一名公共卫生人员编制,但大部分单位人员还未能招聘到位。为了有效缓解人员紧缺压力,区卫健委为全区预防接种单位增加护理专业预防接种人员60名,其中合同制人员25名,临时聘用人员35名,区财政按6万元/人的标准(含社会保障缴费)给予定额补助,部分卫生院没有严格按照上级补助标准与聘用对象签订劳务报酬合同。原本补助标准就不高,还不能全额兑现,部分新聘用人员尚未到岗就有了想离岗的念头。全区在职乡村医生中,60岁(女55岁)以上人员达到491人,占到总数的57.03%,70岁(女65岁)以上仍有240人在岗,乡村医生到龄超期“服役”现象比较普遍。
3. 重大疫情救治能力明显不足。区人民医院是全区传染病收治唯一定点医院,传染病科室设在江海大道与石江公路交叉路口原博爱医院内,远离医院本部,平时没有医护人员驻守值班,亦无病人收治,科室形同虚设。区级综合医院传染病科室建设长期被边缘化,学科建设滞后,病房条件欠佳,与其他科室形成强烈反差,难以满足全区传染病防治要求。全区二级以上医院传染病防控意识普遍比较薄弱,相关制度预案不够健全,应急传染病房缺失,医护人员传染病诊治知识缺乏,一旦疫情所需,无法快速精准应对。发热门诊、腹泻病门诊等隔离门诊不能正常运行。医学急救体系建设薄弱,院前急救队伍人员偏少,难以应对重大疫情转运要求。
4. 疫情防控保障政策仍需完善。传染病防治工作与其他临床科室相比,不能产生明显的经济效益,而全区二级以上医院都是定额补助单位,在传染病科、发热门诊及腹泻病门诊等硬件投入上积极性不高。现行医疗卫生机构财政补助机制不利于各级医院加强对传染病等公益性医疗项目的投入。相关部门对我区时有发生的霍乱等甲类传染病及人感染H7N9禽流感、寨卡病毒病等新发突发传染病没有出台明确的医疗救助政策,患者往往不愿意主动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全程落实传染病防控各项措施,这样很容易形成传染病疫情扩散风险。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早在2016年就联合出台了《关于建立传染病疫情防治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的通知》文件,明确规定了临时性工作补助的发放范围、补助标准、计发办法、经费来源,但此政策在我区一直没有得到落实。
三、对策建议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示要“构建起强大的公共卫生体系”。当前新冠肺炎疫情仍在全球蔓延,国内再次出现本土疫情,我区新冠疫苗接种进度不快,面临的问题提醒我们,对公共卫生服务体系要进行整体谋划、系统重塑和全面提升。区卫生健康部门一方面要加强自身宣传,让社会各界都能及时了解部门工作进展,形成全社会大力支持公共卫生体系改革的舆论氛围。教育引导居民群众积极配合做好疫苗接种、疫情防控、健康体检等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另一方面要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强化部门间的统筹协调能力,积极探索医防融合新路径。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公共卫生监测预警、应急指挥、基层公共卫生治理联防联控体系建设,织密织牢公共卫生防控网。重点要推进以下几项工作。
1. 全方位补短板,强化疾控专业机构防疫主体地位。实施硬件设施提升工程。要将区疾控中心异地新建工程纳入全区“十四五”发展规划,使其办公业务用房与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同步得到改善。可考虑将现有疾控中心和血站地块实现资产置换,在金沙湾医学综合体西侧地块新建区公共卫生中心,将区疾控中心、区卫生监督所、通州血站、区120急救指挥中心和区卫健委等5家单位纳入其中,形成全区医疗卫生工作的指挥中心。通过新建,进一步优化区疾控中心办公业务用房设施布局,实行有毒有害检测实验室与其他办公用房分开设置,严防交叉感染和病原微生物泄漏事故,使业务用房和实验室建设达到国家新标准和新要求。加强实验室检测能力建设。足量配齐实验室检测仪器设备并实行定期更换升级制度,提高对新发现病原微生物和有害毒物的检测能力。加快实验室检测新技术引进工作,提高新发疾病的确认能力。提高疾控人员业务素质。统筹现有公共卫生专业人员配置,强化流行病学调查能力培养,增强现场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提高综合性实战化水平。用好用足单位人员编制,确保近五年新入职人员数量大于退休人员总量。加大公共卫生专业人员从院校招聘力度,不断优化疾控机构人员年龄结构,严控非专业人员进入疾控队伍。
2. 多举措建机制,充分发挥基层疫情防控网底作用。完善基层科室设置。进一步明确各镇卫生院公共卫生科室设置,科室要有固定办公房屋和设施,根据辖区服务人口和承担职能确定专职人员配置数量,工作人员专业符合岗位设置要求。不断充实专业人员。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为契机,尽快制定“十四五”期间基层卫生专业人才招聘、引进规划,提出明确的数量、质量指标要求,按年度有序推进,力争引进一批公共卫生专业人员,尽快补齐基层公卫人员不足短板。改革全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招聘方式。招聘时间要适当提前,招聘程序要适当简化,招聘地点要接近考生,出台更多优惠政策,吸引医疗卫生专业毕业生扎根服务于我区基层医疗机构。加大医联体建设力度,形成区、镇、村卫生人员一体化管理。积极扩大农村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规模。根据村卫生室未来3-5年空缺岗位数,实施面向村卫生室免费定向培养3年制高职医学生培养计划,从本地生源招生,所需资金由区政府统筹解决。持续开展人员培训。制定“十四五”基层公卫人员全员培训规划,分期分批实施基层公卫人员能力提升工程。区卫健委每年选派一定数量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优秀基层公卫人员到市、区疾控机构接受定期培训。各基层医疗单位要用好新增预防接种人员,做到定员定岗,不得安排其他兼职工作。严格按区财政补助标准全额发放劳务报酬,做到专款专用,不得任意克扣。区卫健委要采取定期巡查、平时检查、实地走访、系统调阅等方式,了解新增预防接种人员工作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
3. 大力度强弱项,推进重大疫情防控救治能力建设。加强区级医院传染病区建设。以区中医院异地新建为契机,将传染病区纳入建设规划,作为全区传染病定点收治医院。提高建设标准,增加负压病房,按标准要求建设PCR实验室,配齐救治设备,满足全区传染病患者收治需求。宁可备而不用,也绝不能用时无备。加大医疗救治能力储备。核定传染病科医护人员编制,在编人员基本工资纳入财政预算,让传染病临床回归公共卫生公益服务,使其全力做好传染病和突发疫情救治工作。依托“三甲”综合医院,组建稳定的传染病、重症医学专家团队,加强相关人员跟班交流培训。通过整合资源、创新管理,巩固传染病救治队伍,提升传染病救治能力。增强传染病急救转运能力。进一步优化院前急救站点布局,增加负压救护车辆配置,完善紧急医学救援网络,实现院前急救机构信息系统与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区疾控机构互联互通。
4. 转观念促改革,完善全区疫情防控相关保障政策。将传染病治疗纳入公共卫生服务范畴。医疗机构要按照标准要求建设发热门诊、肠道门诊和预检分诊点,在门诊运行过程中不能与其他科室采用相同的绩效考核指标,更应强化传染病治疗工作的公益属性。区财政对各级医疗机构传染病门诊规范化建设应给予资金支持,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将“两个门诊”纳入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对“两个门诊”的正常运行给予经费补助。建立新发突发传染病医疗救助机制。对重点传染病除了做好科学防控外,区卫生健康、财政、民政、医保等部门要在坚持分级负担、注重实效、量力而行、不断提高的原则基础上针对传染病救治联合出台相关政策,明确救助对象、补助补准、资金来源,切实解决传染病患者及其家属的后顾之忧,让其积极配合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落实好传染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传染病防治一线工作人员补助政策。对直接参与传染病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场调查处置、患者救治等各类一线工作人员,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会同区财政部门按政策要求及时落实并发放临时性工作补助资金;会同区人社部门对重大疫情防控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进行及时奖励,激励广大传染病防治工作者始终保持旺盛的工作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