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协机关关于进一步密切联系委员的工作意见
- 发布日期: 2014-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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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协机关关于进一步
密切联系委员的工作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与委员联系,发挥委员主体作用,调动委员履行职能的积极性,推进新时期政协工作开展,现对主席会议成员联系常委、各委室联系委员提出如下意见。
一、联系对象
主席会议成员每人联系
8-9
名常委,原则上按主席会议成员分工划分;各委室联系对应界别的委员。
二、联系内容
1
.了解常委、委员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情况和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特别是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及重大政策实施前后的动态反映和倾向性问题;
2
.听取常委、委员对我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收集并反映社情民意;
3
.了解常委、委员对政协工作的反映以及做好政协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
.了解委员
“
一岗双职
”
的情况以及工作、学习、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
三、联系方式
1
.座谈交流。主席会议成员、各委室可以定期或不定期邀请所联系的常委、委员参加座谈会,了解联系对象近期的工作、学习、生活等情况,倾听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政协组织调研视察活动,邀请相关专业委员、撰写提案委员、被调研单位的委员参加,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2
.走访接待。主席会议成员、各委室可采取定期不定期走访联系常委、委员,进行沟通交流,保持经常性联系。鼓励开展界别活动,发挥界别桥梁纽带作用。委员以界别为单位,每年开展
2
次以上活动,加强委员之间的联系。主席会议成员、各委室参加界别组织的调研、视察等履职活动,反映委员的意见、建议、要求。切实做好委员和各界人士的来信来访工作,重要问题由主席或副主席亲自批办。
3
.畅通渠道。主席会议成员、各委室可通过电话、邮箱、微博、微信等多种方式,紧密联系、及时联系。
四、相关要求
1
.加强联系沟通。主席会议成员、各委室应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时间,认真落实联系制度。主席会议成员、各委室每季度应向所联系的常委、委员了解一次其工作情况,并收集所反映的社情民意。常委、委员应主动向主席会议成员、各委室反映情况,实现双向沟通的目的。常委、委员要将收集到的社情民意和建议向所联系的主席会议成员、各委室汇报,发现重要情况及时报告。
2
.加强跟踪反馈。区政协相关委室对收集到的社情民意、调研报告,报送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阅处,也可经主席会议研究后作为区政协重点课题进行调研或主席会议专项督办。同时,要及时把社情民意的采用情况和办理进度反馈给委员。
3
.严格遵守规定。在联系过程中,主席会议成员、各委室要严格遵守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相关规定,以身作则,对待联系工作要细心、耐心、恒心,真心实意为委员和群众做好事、做成事。
4
.加强组织领导。在主席会议领导下,主席会议成员既履行联系职责,又履行指导职责,加强对各委室联系界别委员的协调指导,政协各委室要做好联系界别委员的联络和服务工作,做到上下互通、整体联动。主席会议成员联系常委工作由其分管的委室负责具体联络事宜。
南通市通州区政协办公室
2014
年10
月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