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民营经济
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案
(2019年6月25日政协南通市通州区第十三届委员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优化营商环境就是解放生产力、提高
竞争力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不断为民营经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让民营经济创造活力充分迸发。省、市、区相继召开了经济高质量发展、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陆续出台了一系列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举措。在新形势下,把握多重发展机遇的叠加效应,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既是推动我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战略举措,也是事关改革发展大局的政治责任。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始终坚持“两个毫不动摇”,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落实硬措施,优化软环境,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全面推进“放管服”改革
。
连续三年,我区在全省营商环境指数评价中名列前茅。
二是全面落实财税优惠政策。
去年,拨付财政支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3亿元,减少涉企收费0.8亿元;落实民营企业税收优惠
24.34
亿元,占全区的60.65%。
三是加大金融扶持力度。
设立贷款补偿基金和担保基金,去年向区内150多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
13.
4
亿元,为120多家企业提供担保10亿元,初步建立了引入金融资本共同扶持企业转型发展的新模式。
四是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
加强创新载体建设和创新企业培育,截至2018年底,全区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99家,列全市第一。
营商环境的
不断
优化,有力推动了我区民营经济的持续发展。2018年底,全区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总数超10万户,比上年增长超20%。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超60%
,
民营经济入库税金占79.25%
,
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占85%
,
吸纳就业人口占比超90%。民营经济已成为全区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创业创新的主体力量、吸纳就业的主流渠道和社会财富的主要来源。
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对标先进发达地区,我区营商环境仍存在诸多不足和差距,突出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政策支撑有待加强。
政策制定不够完善
。
一些政策措施制定时征求意见不够广泛、充分,针对性、操作性不强,有的优惠政策未出台实施细则,仍停留在文件上。
政策落实不够到位
。
扶持政策碎片化,整合度不高,支持重点不突出,资金使用相对分散,效益不够明显。
政策宣传不够充分
。
涉企优惠政策推送机制不健全,缺少统一的信息发布平台和政策文件汇编,企业获取政策渠道不畅,一些扶持政策还没有完全贯彻落实到相关企业,部分新落户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政策知晓度、敏感度偏低。
二是服务质量有待提高。
服务意识不够强。
挂钩联系制度流于形式,联系指导企业不力,少数工作人员存在工作方法简单、粗暴现象。
服务效率不够高。
拖拉、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等“中梗阻”现象在少数部门、少数人身上仍有发生。
服务功能不够全。
“放管服”改革与国务院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的要求仍有距离。区级机关部门信息资源整合才刚起步,各自为政、互不相认的现象仍然存在;少数区级部门审批事项尚未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或虽然形式上进驻,但实际操作还是“中心窗口受理+本部门后方审核”模式;在“最多跑一次”方面,线上线下服务的融合度有待增强。六大主力平台的综合服务功能没有充分发挥。
三是监管工作有待规范。
联合执法程度不高。
缺乏有效的跨部门协调机制,造成相互扯皮,办事效率不高。
重复执法现象依然存在。
行政执法过于频繁,对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带来一定困扰。
简单执法问题较为突出。
存在“以罚代管”、企业整改搞“一刀切”现象,没有真正将提醒、教育、指导整改放在前面。
事中事后监管相对滞后。
虽然我区建立了行政审批局,审批权限相对集中,但诚信体系、大数据系统建设和监督尚不健全,审批、监管的协同机制还未真正建立起来。
四是要素瓶颈有待破解。
用人难、用地难、融资难、创新难“四难”问题依然是我区民营经济发展中最突出的要素瓶颈。
用人方面。
高端人才紧缺,本土专业技术人才不足,熟练工人队伍不稳定。企业人才引进后的配套服务不够完善,如住房、医疗、子女入学等政策及生活服务、文化娱乐等设施不健全,导致外地人才和职工难以留住。
用地方面。
土地资源利用率不高和建设用地供给不足同时并存,一方面土地利用不够集约,另一方面一些中小企业扩大再生产用地难以落实。
融资方面。
民营企业普遍存在固定资产挤占流动资金现象,企业资金的回旋空间相当狭窄。受现行抵押和担保制度制约,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型民营企业贷款相当困难。
创新方面。
民营企业普遍存在研发投入不足,自主创新产品少等问题,转型发展路径不明、动能不足,民营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有待提高。
优化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为打造具有区域影响力的产业腹地,重新擦亮通州民营经济第一大区金字招牌,我们要始终坚持把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作为强区之本,始终坚持把打造最优发展环境作为不懈追求,以民营经济高质量推动我区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为此,着重从以下四个方面提出建议:
一、注重落地见效,打造科学务实的政策环境
1.充分发挥政策引导作用。
提高政策整合度。
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研究制定政策及实施细则要充分听取相关方面特别是企业意见。由职能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系统梳理各项涉企优惠政策,对现行不适应民营经济发展的区级政策进行修订完善,制定发布政策汇编。
提高政策落实率。
围绕我区产业发展方向和重点,立足推动民营经济技术创新和转型升级,把各项扶持优惠政策措施逐项逐条细化,进一步提高政策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加强企业项目申报辅导,简化惠企政策兑付手续。建立健全跟踪问效机制,确保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提高政策知晓度。
拓展宣传渠道,建议设立全区统一的企业政策发布平台和微信公众号,及时推送涉企政策;经常性开展企业走访联系活动,主动为企业提供法律、政策和信息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发展难题。采取组织学习培训、上门宣讲辅导等多种形式,开展企业政策宣讲活动,提高政策知晓度。
2.规范减轻涉企收费。
全面落实减税优惠。
坚决贯彻国务院减税降费政策精神,依法依规、快速便捷地兑现各项优惠政策,确保民营企业应享尽享,同行业平均税负率不高于周边县(市、区)。
严格规范涉企收费。
定期清理涉企收费,及时公布收费清单,严格执行日常验收考核制度,强化收费事中事后管理,规范中介服务收费。编制企业减负目录,建议对科技型、创业型民营中小微企业的检验检测等项目收费予以一定的减免,逐步实现行政事业性服务零收费。
严肃查处违规收费。
建立涉企交费实时动态监测机制,形成覆盖不同行业、规模、类型的企业交费反馈信息网络。对违规收费行为严肃查处,确保企业在宽松的环境中发展。
3.增强金融服务功能。
完善监管考评。
通过月通报、季点评、年考核,引导各商业银行加大对民营企业的放贷力度,并把支持民营企业的放贷业绩作为金融系统年度考评奖励的主要指标之一。
设立“金融超市”。
建议由金融监管局在行政审批局设立“金融超市”,定期组织各类金融机构和发改、市场监管、不动产登记等部门与企业对接活动,提供政策咨询和金融服务。探索推出“守信贷”业务,为“重合同守信用”企业提供动产抵押、股权质押、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无抵押信用贷款等服务。开展金融知识培训,引导企业完善财务制度,提升信用等级,鼓励支持民营企业运用企业债券和各类基金,实现全方位融资。
强化融资保障。
建立市场监管、环保、安监等部门与金融机构参与的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和协作机制,加快推进国有转贷、担保等融资保障服务,做大做强转贷、担保基金规模,逐步降低转贷、担保费率。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主导和杠杆作用,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建立服务企业全生命周期的多元化基金业态。
鼓励支持企业上市。
由金融监管局牵头,实施上市公司倍增计划。深挖企业资源,实行梯队培育,对列入上市计划的储备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加强企业上市辅导,做好跟踪服务,为企业上市创造条件。
二、提升服务水平,打造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
4.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
缩短企业开办登记、注销时间。
大力推进名称自主申报、证照分离、多证合一、证照联办等企业开办便利化改革,通过“一窗受理”、“一表填报”、“一网办理”等服务,实现企业开办由省定3个工作日提速到2个工作日。建立市场主体退出便利化机制,对符合有关规定的企业注销申请,实行简易注销、即时办理。
提速项目建设审批服务。
继续放大集中联动优势,深化五联审批机制,实现不动产登记由省定5个工作日提速到3个工作日,施工许可由省定50个工作日提速到40个工作日。
深化“不见面审批”改革。
推进集成化改革,梳理公布“不见面审批”事项清单,制订统一办事指南,实现“一窗通办”、“同城通办”;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力争企业办事“零跑腿”。
5.全面深化依法行政。
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
推进综合执法监管,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实现对同一商事主体的多部门执法检查事项一次性完成,除涉及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及突发事件等特殊原因外,坚决制止对民营企业一切不必要的检查、督查和考核。
建立企业违法违规容错机制。
对新产业、新模式、新业态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对企业不涉及重大安全、环保问题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首次轻微违法违规行为,不能简单地“以罚代管”,应以教育指导为主。探索建立自我承诺、主动纠错、信息公示的信用修复“绿色通道”,鼓励帮助企业重塑信用、诚信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