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社情民意第9期
- 发布日期: 2020-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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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由于受新冠疫情影响,我区文旅产业普遍停工停业,损失较大。今年以来,国务院及文化旅游部门出台了关于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政策,为重点文旅项目纳入到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重点支持范围提供了政策保障。区政协领导和委员们收集了关于用好地方债券发行机会促进文旅产业复苏的意见、建议,形成社情民意,供区委、区政府领导参阅。
关于用好地方债券发行机会促进文旅产业复苏的建议
020年3月31日,国务院常务会
议决定要进一步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规
模,扩大有效投资补短板。4月14日,
国务院常务会议又作出了再提前下达一
定规模的地方政府专项债的部署。5月
1日,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下发了《关
于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通知》。这
些为重点文旅项目纳入到地方政府专项
债券(以下简称“专项债券”)重点支持范围提供了政策保障。由于受新冠
肺炎
疫情影响,我区文旅产业普遍停工停业损失较大,为加快推进全区文化和旅游领域重大项目落地实施,稳定行业投资,坚定行业信心,助力复工复产,建议如下:
一、加强项目编排,积极对上申报。
建议发改、财政、文旅等部门,会同有关镇(区园街道)积极谋划、摸排本地区重点的文旅项目,可从文旅融合、农旅融合、文旅园区、生态治理等方向积极编排文旅项目,争取将开沙岛整体开发、石港渔湾生态整治、东社忠孝园品质提升、通州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等重点项目纳入到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重点支持范围。要紧紧抓住当前项目集中受理和申报的“窗口期”,做好符合条件的文化和旅游领域重大项目的申报和储备工作,积极争取专项债券支持。
二、加强业务培训,注重科学施策。
相关部门要积极邀请上级部门和专家做好“专项债券”的申报业务培训,确保好项目不因技术问题而遗漏。在项目申报过程中要注意科学施策,因地制宜,严格按照专项债券支持项目标准和重点领域要求,优先申报具备一定收益性的重大项目(含企业运营的项目),并根据项目特点合理确定所属领域。
三、加强政企联动,做实重大项目。
在项目申报过程中,有关部门应主动加强与区属文旅公司的联动,可尝试优选一批优质项目通过EPCM的方式,交由国有企业落实,并积极协调金融机构为区属国企提供配套融资支持,确保重大项目又好又快落地,全力做实重大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