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水土保持是建立良好生态环境的重要工作之一,2018年以来,我区以规划为引领,多措并举,有效减少了水土流失并改善了水环境。但水土保持工作仍然存在不足,在此我们结合相关方面的意见、建议,提出进一步加强我区水土保持工作的建议,供区委、区政府领导决策参阅。
关于加强我区
水土保持是运用农、林、水利等综合措施,防治水土流失,保护、改良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建立良好生态环境的一项重要工作。2018年以来,我区以规划为引领,先后编制了《通州区水土保持规划(2017-2030)》《通州区“十四五”水土保持规划》,将生态河道建设、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沿江风光
存在问题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宣传力度不够。开展水土保持工作是各建设单位应尽的法定职责,然而,部分镇村、企业不知道、不了解水土保持法,大多存在着先建后批现象。二是动真碰硬不够。在水土保持日常监管中,发放大量水土保持行政许可办理告知书、限期补办行政许可通知书,不少企业未履行法律义务,个别地方政府也未给予充分支持,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依法行政的开展。三是治理投入不足。目前我区县、乡、村级河道生态防护率较低,不足总量20%,其中县乡河道生态防护率约为25%。根据乡村振兴考核目标,到“十四五”末,县乡河道生态防护率不低于40%,我们还有较大的差距。
水土保持是合理利用水土资源的必要途径,也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系统工程,鉴于以上的存在问题建议:
一要加大水保宣传力度。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宣传平台,普及《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推进水土保持科普进机关、进企业、进工地、进乡村,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和参与水土保持监管的良好氛围。
二要加大工程监管力度。强化工程参建各方责任意识,通过对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日常管理,牢固树立项目建设的质量意识、安全意识、合规意识。
三要加大工程管护力度。工程建成后要落实管护主体、落实管护经费、落实管护标准,多措并举,齐抓共管,充分发挥水土资源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建立良好的生态环境。
四要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水土保持监管部门要不断增强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对存在“未批先建”“未验先投”“未批先弃”等违法违规的行为要严肃查处,切实履行查处违法案件的法定职责。